新疆XX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DOC 15简介开始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及时、真实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及时、规范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形式发布。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公告。
第五条 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信息披露规范问答、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条 临时公告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公告,重大交易事项公告 新疆XX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DOC 15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