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管理标准汇编(doc 155)简介开始
国家档案管理标准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98.1.1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国档发[1990] 93号文 4
3.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国档发[2002] 5号文 9
4.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能源部[1991] 231号文 10
5.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 9705-88 29
6.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国档发[1987]27号文 35
7.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DA/T 22-2000 38
8.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1822-2000 41
9.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及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45
10.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88] 4号文 59
1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65
12.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城办发[1987] 585号文 82
13. 城市建设档案流向与归属暂行办法 [1997] 20号文 85
14.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89
15.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国档发[1998] 32号文 97
16.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1-2002 101
17.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8894-2002 109
18. 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 15-95 115
19.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87] 19号文 121
2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2000 123
21. 档号编制规则 DA/T 13-94 131
22. 全宗指南编制规范 DA/T 14-94 134
23. 企业档案目标管理办法 国档发[1996] 9号文 137
24.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及其条文解释(2001年版)国家电力公司 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 国家档案管理标准汇编(doc 155)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