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名称: 乐购量贩营运、采购、销售管理原则纲要(DOC 17) |
|
| 所属分类: 采购管理 |
| 下载要求: 10学币或VIP (学币和VIP购买说明) |
| 总计下载: 次 |
| 文件大小: 589 KB |
| 更新时间: 2007-6-1 15:49:48 |
| 乐购量贩营运、采购、销售管理原则纲要(DOC 17)下载地址 |
|
|
|
| ::乐购量贩营运、采购、销售管理原则纲要(DOC 17)电子书简介:: |
乐购量贩营运、采购、销售管理原则纲要(DOC 17)简介开始 一、 商品行销: 1.权责/行事准则: 1) 商品行销部门主管负食品(百货)商品采购、业绩、毛利、促销之主要职责与卖场陈列规划之共同职责。营运部主管、店长、店食品(百货)经襄理负该店与整体业绩毛利、库存、商品常态陈列率、促销执行、损耗等管理之责。 2) 商品主管(MDR)负商品类别之采购、业绩、毛利、促销之主要职责。店长、店食品(百货)经襄理、课长负该店商品群之业绩、毛利、库存(采购负辅助之责),卖场促销执行与规划,商品常态陈列率,损耗管理、订、退货之责。 3) 商品行销同仁须秉专业、廉洁、突破、创新、合作团队精神,追求公司商品与价格之最高竞争力。 2.交易合约: 1) 年度合约、总年度合约之结果须符合公司之目标,各商品类别之目标与合约策略由部门主管规划,经总经理同意核可,单一供应商之合约订立由部门主管核决,报备总经理,专柜部分由商品行销部门建议,签呈总经理核决。年度合约目标上,行销赞助金(DM费、端架费、新品推广费、灯箱广告费…)须占总其它收入之40%以上。 2) 供应商付款条件之建立,以百货类月结60-90天为最低起点,食品类月结45-60天为最低起点,生鲜商品(蔬菜、鱼类等)原则上以送货15天以上为最低起点,不符上项标准者,一律呈报总经理核准,新店开幕前3个月以争取该店增加二个月付款期为准。若往后付款条件改变,或以现金议定之支付条件,须事先呈报总经理核准。
乐购量贩营运、采购、销售管理原则纲要(DOC 17)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