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运作程序(DOC 5)简介开始
一、 目的 规范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及手续办理程序,确保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质量。
二、 职责 1、 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出本部门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申请审核工作。 2、 公司人事部负责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复核及手续办理。 3、 公司总经理负责员工离职、内部调职工作的审批。
三、 程序要点 1、 员工离职 (1) 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劝退、解雇四种形式: a) 辞职: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公司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并经公司同意的一种行为。一般试用期员工无须提前通知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并按《劳动合同》予以补偿。如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b) 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视为 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人员,公司一律不结算薪金,不提供《离职证明》,并保留追究期相关责任的权利。 c) 劝退:是公司依据《劳动合同》及公司《行政奖罚运作程 序》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劳动合同》进行一定补偿的一种行为。如员工要求,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d) 解雇: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行政奖罚运作程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不良影响,公司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经公司解雇的员工,公司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如员工要求,公司可以提供《离职证明》。 物业管理员工离职、内部调职管理运作程序(DOC 5)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