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劳资关系法(doc 15)简介开始
一:宗旨与政策 二:定 义 三: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四:职工的权利 五:不公平的劳工措施 六:代表和选举 七:制止不公平劳动措施 八:调查的权力 九:限 制 十:有宗教信仰的个人 十一:某些修正案的生效日期
第一条 有些雇主否认职工的结社权利,有些雇主拒绝接受集体谈判的程序,于是导致罢工和其它方式的产业争议或骚动,其目的或必然的后果是以下列方式干扰或阻挠商业:(a)妨碍商业机构的效率、安全或活动;(b)在商业流通渠道发生阻碍;(c)对商业渠道中的原料、制成品或半成品的循环流通,或对商业中此类原料或商品的价格,造成重大影响、抑制或控制;(d)造成就业和工资的下降,其严重程度足以妨碍或破坏商业渠道中的商品出入市场 美国劳资关系法(doc 15)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