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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库存量管理制度.pdf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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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分类: 生产制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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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2007-1-8 16: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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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量管理制度.pdf10简介开始 库存量管理制度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须在12 月底之前做好物资供应部下发的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 (二)在填报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时,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准确地制定出全年生产所需的材料用量计划,确保本单位材料计划符合工程和维护生产需要。 (三)对已审定的各单位年度材料计划,一式二份由材料计划申请单位负责人、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四)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所签订的年度材料计划,设立帐本进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做好材料计划在领用过程中帐务方面的记录。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可按材料计划外采购办法处理。 (六)为了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供应部对于计划外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有少发或不发的权利。 □ 材料计划若干办法 根据公司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有关决定,物资部已将年度材料计划汇总完毕,并与工程部和其他分公司审签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计划和维护材料计划。为了做好和加强材料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现象,现对材料计划的执行办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计划 1.自办工程材料 凡属自办工程计划使用的材料,领取时必须同时具有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货仓取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写工程部确定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以及施工单位。工程编号以工程部编制的号码为准,自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1"字表示。在审批领取材料时,材料名称、数量应以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确定的为准,仓库取货申请单的数量必须要与表内相符,才能审批发货。对已领出的材料,如有因设计修改造成材料更换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况的,要及时到物资部办理材料计划更正手续,否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库存量管理制度.pdf10简介结束,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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